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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日期: 2008-09-30 浏览次数: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字号:[ ]

    前 言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藏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西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也是世界文化中的一份宝贵财富。

    藏民族世代生活在青藏高原,面对独特的自然条件和艰苦的生存环境,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在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适应、改造、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在与汉族等中国其他民族以及南亚、西亚一些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和借鉴过程中,藏族人民创造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文化,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哲学宗教、藏医藏药、天文历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建筑美学、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西藏文化是藏民族世代繁衍、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也是在同其他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融中得到发展的。

    历史上,西藏曾经历了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中叶。在1959年之前,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首领和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占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全部生产资料和文化教育资源,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民生凋敝,根本谈不上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文化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给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希望。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打破了长期封闭和停滞不前的局面,为西藏文化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繁荣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积极帮助西藏保护和发掘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开启了西藏文化发展的崭新进程。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结束了少数上层封建贵族、僧侣垄断文化教育的历史,广大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精神上获得了翻身解放,成为保护、发展和享受西藏文化的真正主人,使西藏文化成为人民的文化,并为西藏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极大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倾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大力发展现代科学教育文化事业,使西藏文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与发展。

    为增进国际社会对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状况的了解,用事实戳穿达赖集团编造的“西藏文化灭绝”的谎言,揭露达赖集团所谓“西藏文化自治”的实质,同时也为进一步推动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特发表本白皮书。

    一、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

    藏语文属汉藏语系,千百年来一直是西藏人民的重要交际工具,是西藏文化的重要标志和载体,在中华民族多元语言文化中占有独特地位。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障西藏人民学习使用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为促进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

    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受到法律保障。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均明确规定,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自治区还先后于1987年和1988年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西藏实行藏、汉语文并重,以藏语文为主;2002年,西藏自治区将原来试行的有关规定修订为《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从而使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获得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为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1988年西藏专门成立自治区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现更名为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各地(市)、县相继成立了藏语文编译机构。目前,西藏有100多个藏语文翻译机构,专门从事各类翻译和藏语文工作的人员有近1000人。

    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学习和传承。旧西藏,学习藏语文是上层贵族和少数僧侣的特权,占总人口95%以上的广大农奴和奴隶根本没有学习藏语文的权利。中央人民政府从西藏和平解放之日起就十分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推广,对进藏人员学习使用和推广藏语文提出明确要求,并于20世纪50年代先后在昌都、拉萨、日喀则等地开办藏语文短期训练班、青年训练班、社会教育班、农业技术训练班、财会训练班和电影技术训练班等,积极鼓励、支持和组织各族群众学习藏语文和科学技术。西藏自治区成立后,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加强藏语文的教学。西藏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育体系。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用藏语和汉语授课,并在内地西藏中学开设藏语文课。在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藏语文作为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总分。西藏现有双语教师15523人,各级各类学校有藏语专任教师10927人。西藏自治区已编译完成从小学到高中共16门学科的181种课本、122种教学参考书和16种教学大纲。藏语文在西藏所有学校都得到了空前的普及。

    藏语言文字在西藏得到广泛使用。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和发布的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表格、信封、信笺、稿纸、标识以及机关、厂矿、学校、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餐馆、剧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的标牌和街道、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自1959年建台以来,始终以办好藏语广播为重点,共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语)节目(栏目),藏语新闻综合频率每天播音达21小时;康巴语广播频率每天播音18小时。藏语节目年译制能力由1996年的1200小时增加到2007年的9235小时。西藏电视台藏语卫视频道于1999年正式开播,每天播出大量的藏语专栏节目和藏语影视译制片,现有藏语电视栏目21个,深受西藏各族人民的喜爱。自2007年10月1日起,藏语卫视实现了24小时滚动播出。西藏电视台2007年藏语影视剧译制量达500小时(639集),译制电影拷贝564个,译制节目35个。每年保证有25部新译制的藏语电影在农牧区和基层群众中放映,广大农牧区实现了电影藏语化。

    藏文图书报刊发展很快。全国有中国藏学出版社、民族出版社、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古籍出版社等9家出版社出版藏文图书,每年出版藏文图书上千种。许多古代藏文秘本、孤本,经专家整理后出版发行。目前,西藏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全国有20多种杂志有藏文版。《西藏日报》藏文版2002年7月扩版后,每周从28个版增加到36个版,日发行达2.5万份。《西藏科技报》、《西藏科技信息报》、《致富之友》等藏文报刊,成为广大农牧民学习科技知识、掌握致富经验和方法的必读物。

    西藏自治区现有文艺工作者4000余人,其中藏族占90%以上,专业艺术团体10个、少儿艺术团体4个、民间艺术团18个、乡村业余文艺队500多个、藏戏队160个。这些文艺团体经常深入农牧区,用藏文创编节目,用藏语表演,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藏语言文字得到全面发展。1984年开发出了与汉英兼容的藏文处理系统,实现了藏文精密照排。藏文编码国际标准于1997年获得国际标准组织通过,成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中第一个具有国际标准的文字。目前,西藏已全面建立面向机器自动处理的藏语语法框架和语法体系,正在实现藏语文本的机器自动分词和组块识别。完成了大型藏汉双语机载词典(12万条),建立了为藏、汉、英机器翻译所需的藏语语法属性电子词典以及大规模藏语真实文本数据,为西藏文化在信息化时代的传承、传播和弘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和互联网的普及,为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国内自主开发的先进藏文编辑系统、激光照排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已经在西藏新闻出版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的藏语文平台浏览阅读、收听、收看国内外新闻和各类资讯,满足了广大藏族群众的信息需求。西藏邮电业务广泛使用藏语文,开辟了藏文电报、藏语寻呼以及藏文手机短信等服务项目。藏文文档识别系统的问世,拉开了藏文识别应用于藏文数字化建设的序幕。

    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审议制定了《新词术语翻译和借词使用规则》的原则,共审定统一了3500余条有关市场经济和中小学教育等方面的藏文术语,审定了近6万条科技术语,翻译审定了8000多条计算机界面术语。多年来,各级出版社陆续出版了《格西曲扎藏文辞典》、《藏文大词典》、《藏汉口语词典》、《汉藏对照词汇》、《藏汉词汇》、《藏汉词典》、《市场经济藏汉文对照词典》、《藏汉对照法律词典》等多部藏文辞书。现已完成《制定藏语标准语方案》的起草工作和《藏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手册》的搜集整理工作。

    二、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和弘扬

    西藏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的传统文化,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得到了继承、弘扬和发展。

    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民主改革以后,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西藏文物保护工作,从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西藏的文物管理机构逐步健全,文物保护队伍不断壮大,文物保护体系渐趋完善,文物研究和保护的能力不断提高。西藏自治区颁布了《文物保护条例》、《寺庙文物管理暂行条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流散文物管理暂行规定》、《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十几个法规,使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国家先后在西藏进行过两次文物普查(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并对青藏铁路西藏段沿线的文物进行了详尽调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各类文物古迹和遗址的分布、数量和现存状况,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文物古迹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整理和修缮,使流散于社会的2万余件文物被博物馆征集收藏。截至2006年底,西藏已登记在册的各类文物保护点2330余处,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9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112处,市(县)级182处。布达拉宫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大昭寺、罗布林卡被列入其扩展项目。拉萨市、日喀则市和江孜镇被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区现有馆藏文物数十万件,其中国家级文物1万余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投入巨额资金,对西藏重要文物古迹进行保护维修,恢复开放了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80-90年代,中央人民政府共投资3亿多元人民币,帮助西藏修复开放了1400多座寺庙,对昌都卡若、拉萨曲贡、山南昌果沟等新石器时代遗址进行了科学发掘,填补了西藏史前考古的空白。对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桑耶寺、大昭寺、强巴林寺、夏鲁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罗布林卡、白居寺等古建筑、古遗址进行了重点维修保护。特别是1989年到1994年,国家拨出5500万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维修。2001年起,又拨专款3.3亿元人民币,用于维修布达拉宫和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文物古迹。2006-2010年,中央人民政府将再次拨出5.7亿元人民币,对西藏2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保护。如此巨额投入和大规模维修在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是空前的。近年来,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相继成立,在促进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对全区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将流传于民间的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歌、谚语、故事等文学艺术资料搜集起来,加以整理、研究,先后采录整理藏汉文资料3000多万字,发表有关藏族传统文化的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发行文艺研究专著30多部。2003年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西藏自治区和各地市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普查,对濒临失传的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全区命名的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19个, 120个项目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1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大批藏文文献典籍得到及时抢救。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谚语集成、曲艺集成、民族民间歌曲集成、戏曲音乐集成、民间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结束了西藏文化艺术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使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格萨尔王传》是一部大型口头说唱英雄史诗,长期以来仅靠师徒相承。国家将收集、整理、出版《格萨尔王传》作为重点科研项目,设立专门机构、拨出专门经费,现已录制艺人说唱磁带5000小时,搜集300余部,整理出版藏文版120部,蒙古文版25部,汉译本20多部,学术专著20部,并有多部被译成英、日、法等文种出版。

    西藏文艺创作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藏族传统艺术在与现代艺术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西藏和平解放后,各族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发掘继承优秀的民族文艺传统,创作出一大批诗歌、小说、歌舞、音乐、美术、电影、摄影等作品,不断完善西藏的艺术门类,丰富文艺形式,提高艺术水平。近年来,先后推出了大型乐舞《珠穆朗玛》,大型歌舞《金色岁月》、《多彩哈达》、《天上西藏》、《和谐颂》,话剧《穿越巅峰》,新编藏戏《朵雄的春天》,以及融京剧和藏戏于一体的新编历史剧《文成公主》等一大批文艺作品。这些作品题材新颖,民族特色突出,时代气息强烈,提升了西藏的整体艺术水平,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其中,《文成公主》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近5年来,自治区直属的3个专业文艺团体新编剧目34台,7个地市专业文艺团体新编剧(节)目300多个,演出3000多场(次),观众500多万人次,获国家级奖40多个,自治区奖270多个。西藏文化的对外交流蓬勃开展。近30年来,西藏先后派出文化艺术团(组)360个,访问了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访人员达4320人(次);先后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艺术家前来演出交流。

    旧西藏没有面向普通百姓的文化设施,如今,西藏已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西藏现有大型现代图书馆12座,博物馆2座,多功能群众艺术馆6座,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37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卫星站点22个,乡级文化站175座,村级文化室550余个。文化产业发展迅速,西藏现有文化娱乐场所2596家,从业人员达18350人,各类文化旅行社、艺术广告装潢社、画廊、度假村、休闲林卡等3000余家。这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西藏文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藏医藏药事业加速发展。藏医藏药是藏族传统文化的一朵奇葩。然而,在旧西藏,仅有拉萨门孜康即藏医星算学院和药王山医学利众院以及日喀则“仙人聚集堂”三所规模极小的官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足百人,主要为达官、贵族和上层僧侣服务,广大劳动人民有病得不到医治。民主改革后,国家投入巨资,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保障人民健康。截至2007年底,西藏有藏医院18所,所有县都设立了藏医科等医疗机构。目前,西藏有藏医病床650张,藏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1484人,乡村及民间藏医678人。2007年全区藏医诊疗病人达48.9万人次,其中住院治疗7340人次。藏药生产由手工作坊向现代工业化大生产迈进,藏药加工迈入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和科学化管理的轨道。西藏现有藏药生产企业18家,生产藏药360多个品种。西藏所有藏药品种均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07年藏药产值达6.6亿元人民币,销售收入4.5亿元人民币,一些藏药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和其他国家。

    藏医药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成果丰硕。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研究院和各级藏医机构积极开展藏医药科学研究,搜集、整理、编著和出版了《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西藏分卷》、《藏传天文历算大全》、《甘露本草明镜》、《四部医典》(藏汉文版)、《四部医典八十幅彩色唐卡系列挂图全集》、《晶镜本草》、《藏医诊断学》、《藏药方剂大全》等一批具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989年西藏藏医学院的成立,使传统的藏医药教育教学模式逐步迈入了现代高等医学教育的轨道。截至2007年,西藏藏医学院共培养了1200多名藏医药大中专毕业生、56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现有在校生1194人、硕士研究生54人。藏医药学这门传统民族医药学正焕发出勃勃生机,为提高西藏人民的健康水平,造福人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得到尊重

    藏传佛教是西藏大多数群众信奉的宗教,是西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民俗民风和生活习惯。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

    旧西藏实行的是与欧洲中世纪类似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以达赖为总代表的上层势力操纵政治、经济和文化命脉,把持信众进入天国的“入场券”,对广大信教群众实行神权统治和宗教专制,根本谈不上宗教信仰自由。这种体制成为窒息社会活力、束缚人们思想的沉重枷锁。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推翻了腐朽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和以达赖为首的寺庙活佛的教权统治,实现了政教完全分离和寺庙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化,为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家把藏传佛教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给予有效保护。为了满足信教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保护宗教寺庙和文物古迹,不仅把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每年拨出大量专款进行维修。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拨款7亿多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物资,修缮了一大批宗教场所。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寺院的壁画、雕刻、塑像、唐卡、经卷、法器、佛龛等宗教文化载体,受到保护和修缮。大量宗教文献典籍得到抢救、整理、出版。各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继承和发展,现有木如寺印经院、布达拉宫印经院等大型传统印经院近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民间经书销售摊点20家。1984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拉萨版赠送给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并资助拉萨印经院刻制提供给区内外寺庙使用。1990年,又拨专款50万元人民币在拉萨木如寺资助刻制藏文大藏经《丹珠尔》新木版,已刻制的160卷帙正在印刷之中,这是西藏有史以来《丹珠尔》第一次在拉萨刻制、印刷。国家还投入4000多万元人民币,组织上百名藏文专家,历时20余年,完成了对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对勘出版,现已出齐124部《丹珠尔》,108部《甘珠尔》预计2008年内出齐。迄今已印出大藏经《甘珠尔》1490部,并印行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单行本。1998年,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人民出版社分别整理出版了《苯教甘珠尔》和《苯教丹珠尔》(大藏经)。一大批有关佛教的专著,如《贝叶经的整理研究》、《西藏苯教寺庙志》等相继问世。

    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西藏自治区和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办有西藏佛学院、藏文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国家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专门培养藏传佛教高级人才,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进入该院深造。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

    西藏的宗教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种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信教群众每年自由参加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西藏随处可见悬挂的经幡、刻有佛教经文的玛尼堆以及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经常进行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

    西藏人民的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护。和平解放后,中国政府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藏族及其他各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意愿从事宗教和民俗活动的自由。50多年来,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保持着本民族的服饰、饮食、住房等传统风格,每年如期举行各种传统节庆活动。与此同时,一些与封建农奴制相伴随的腐朽、落后、蔑视劳动群众的旧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被群众所摒弃,代之以现代、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西藏每年举行的各种节庆集会,既有大量传统节日和宗教节日如藏历新年、沐浴节、望果节、酥油灯节、达玛节、煨桑节、噶尔恰钦节、赛马会等,又有国庆节、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全国性和世界性的节庆活动,还创立了山南雅砻艺术节、昌都的康巴艺术节、日喀则的珠峰艺术节、林芝的杜鹃花节等现代民族节日。藏族传统的优秀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相结合,为西藏民俗文化增添了新的风采。

    四、现代科学教育和新闻事业全面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随着现代化的发展,不仅藏族传统优秀文化得到了继承、保护和弘扬,现代科学教育和新闻文化也得到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能接受文化教育的均为贵族子弟,广大劳动人民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和平解放后,国家采取有力措施,发展西藏教育事业。1952年至2007年,国家累计投资225.62亿元人民币(其中近5年就投入139.89亿元人民币),各省市也对西藏教育事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支援,迄今全国已选派7000余名教师援藏,帮助发展西藏教育。从1985年开始,国家对西藏义务教育阶段的农牧民子女采取“包吃、包住和包学习费用”的措施,2007年又全部免除中小学生学杂费,使西藏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免费义务教育的地方。近年来,国家加大投入改善学校设施和办学条件,2000年至2006年投入18.5亿元人民币新建和改扩建校舍150万平方米;2004年至2007年建成计算机教室133个,卫星收视点983个,教育资源系统1763个,使西藏大多数中小学拥有了现代化教学手段。西藏现已形成包括幼儿教育、中小学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在内的比较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

    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高。西藏现有小学884所、初中94所、教育点1237个,在校学生54.7万人。文盲率从旧西藏的95%以上降至目前的4.76%。适龄儿童入学率从旧西藏的2%上升到现在的98.2%,初中入学率达90.97%,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有高级中学14所,完全中学9所,高中阶段入学率为42.96%;中等职业学校7所,2007年在校学生1.9万人;高等院校6所,在校生达2.7万人,入学率17.4%。现有大、中、小学在校专任教师30652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0%以上。全国有33所学校办有西藏班,其中初中19所、高中12所、师范2所,招收西藏插班生的内地重点高中53所。到2008年6月底,已招收藏族学生34650人,在校生达17100人。内地西藏班学生的高考合格率和升学率达90%以上。与此同时,内地有90余所高校招收西藏学生,已毕业1.5万人,在校5200余人。一大批博士、硕士、科学家、工程师等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推动西藏发展的生力军。

    现代科学技术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国家制定多项政策法规,投入大量资金,促进西藏科技发展。目前,西藏有科研机构42所,各类学术团体56个,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140多个,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点37个,重点实验室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2525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占74.04%。仅2000年至2007年,西藏就完成了613个重点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148项。特别是在宇宙射线观测、高原大气研究、青藏高原深部探测、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地热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高原医学研究等领域,西藏的科研成果相当卓著,部分成果在全国乃至世界居于领先地位。到2007年,西藏科技对农牧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6%,农牧民已成为科技发展的巨大受益者。

    藏学研究事业空前发展。在旧西藏,藏学研究的范畴主要是大五明(即工巧明、医方明、声明、因明、内明)、小五明(诗词、词藻、韵律、戏曲、历算),关注的领域主要是宗教,服务的对象是占总人口极少数的贵族和上层僧侣。如今,藏学研究已成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学科,研究领域涉及藏族及其社会各个方面,成为服务于国家和西藏全体人民的一项重要事业。全国现有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50多个藏学研究机构,近3000名藏学专家学者。藏学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在国际藏学界享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已编写出版《西藏通史--松石宝串》、《历史造就的统一体》、《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元代汉藏艺术交流》等研究著作数百部,编辑出版《新旧唐书·藏文史料》、《明实录·藏族史料》、《清实录·藏族史料》等藏事汉文文献丛书400多种,整理出版了《萨班·贡嘎坚赞全集》、《敦巴西饶全集》等70多部藏文古籍文献,在各类报刊发表藏学研究论文2.4万多篇。

    新闻传播事业蓬勃发展。旧西藏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出版业,只有数量有限的几所印刷经书的木刻印经院。目前,西藏有2家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初步形成了遍及全区的出版发行体系。现已出版各类藏汉图书11300余种2.5亿册,其中藏文图书3000多种,《四部医典要注》、《新编藏医药学》、《西藏百科全书》等200多种图书获得全国性奖励。藏文图书连续5年保持20%的增速。西藏音像出版社1989年成立以来,先后出版发行《今日西藏》、《朗玛堆谐》、《西藏轻音乐》、《藏西极地》等各种音像电子出版物100多种,销售发行音像制品33万多盘。近5年音像电子出版连续保持13%的发展速度。目前,西藏有各类印刷厂35个,电子排版、平版胶印、电子分色、多色印刷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图书发行网络覆盖全区,仅2002年至2007年,投资1008万元人民币新建、改扩建了35个新华书店,使新华书店总数达到67个;发行单位272家,年发行图书20多万种,发行量4000多万册。投资1800多万元人民币新建自治区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日配送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5万多种56万册(盘)。

    旧西藏仅有清朝末年在拉萨创刊的石印藏文《西藏白话报》,印量不足百份。目前,西藏公开发行的报刊已达57种,其中报纸23种、期刊34种;7个地市都有藏汉文两种报纸。2007年,西藏出版报纸5550万份,期刊267万册,均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西藏研究》、《西藏旅游》等期刊多次获国家期刊奖提名奖、重点社科期刊奖等奖项。

    广播影视业在旧西藏处于空白状态。西藏和平解放50多年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用于西藏广播影视发展的资金达12亿元人民币,中央有关部门和其他兄弟省市在技术人员和物资器材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援助,并为西藏培养了大批专业人员。到2007年,西藏有广播电视台9座,中波转播发射台39座,100瓦以上调频广播转播发射台76座,50瓦以上电视转播发射台80座,县级以上有线电视转播发射台76座,乡村级广播电视站9111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7.8%和88.9%,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目前,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有4套节目,日播出79小时55分钟。西藏电视台有3个频道,日播出59小时30分钟。西藏有线网络传输中心可接收传送50套模拟信号有线电视节目、90套数字电视节目、11套广播节目。各地市和部分县(市)也相继建成了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全区的广播电视网初步形成。西藏现有电影放映机构559个,管理机构82个,农牧区放映队472个,放映点7918个,电影放映已覆盖98%的行政村,全区农牧民每月人均看电影1.6场。

    网络文化建设方兴未艾。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体异军突起,普及率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西藏互联网始于1997年,1999年实现宽带上网,2000年创办第一家网站“西藏之窗”。2007年底,西藏已有互联网站760家,互联网用户82858户,网民约20万,占总人口的6%。西藏的移动电话业务始于1993年8月,当时交换机容量仅为4500户,移动基站只有1个,如今移动基站已达8300多个,手机用户达到80万户。新媒体已成为西藏人民了解新闻、获取信息和知识、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拉近了西藏与世界的距离。

    结束语

    事实表明,半个多世纪来,西藏文化不仅没有灭绝,恰恰相反,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得到了合理的继承、有效的保护和大力的弘扬,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现代文化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开放中得到迅速、全面的发展。西藏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以其丰富的内涵和创新的形态,深刻地影响着当代西藏人民的生活和西藏现代化的发展,并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国内外的目光,丰富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文化,影响着世界文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今天西藏文化的保护、繁荣与发展状况是西藏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无法比拟的,也是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士都不会否认的。

    达赖集团无视客观事实,在国际上散布“西藏文化灭绝论”是发人深思的。众所周知,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政治集团是旧西藏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的总代表,是旧西藏政教合一的神权文化和宗教专制文化的总代表,是旧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垄断者和既得利益者。西藏民主改革以来,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由极少数封建农奴主垄断西藏文化的不合理的文化占有和分配制度,改变了政教合一、宗教支配社会政治生活的宗教专制主义文化特性,剔除了旧西藏腐朽、落后、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文化糟粕,实现了西藏文化的民主化、现代化,解放了西藏文化生产力,使西藏文化作为全体西藏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在继承、保护中实现了与时俱进和繁荣发展。事实证明,达赖集团是旧西藏落后文化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西藏文化的真正保护者和发展者。

    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政治集团出逃国外近半个世纪,从未对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出过一点力、作过一点贡献,却俨然以“西藏文化保护者”自居,显然是荒诞可笑的。达赖集团之所以颠倒黑白,大叫“西藏文化灭绝”,不是因为别的,正是因为西藏文化不可阻挡的发展使他们曾经拥有的文化统治权及其所代表的文化制度不可挽回地遭到了“灭绝”,使他们的文化特权和既得利益不可挽回地遭到了“灭绝”。达赖集团提出什么“西藏文化自治”的主张,其实质是妄图借“文化自治”之名,恢复其对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神权文化统治,进而实现“大藏区独立”的政治图谋。这种开历史倒车的图谋是绝不可能得逞的。

    时代要前进,社会要进步,文化要发展,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当前,世界正处于全球化、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时代。现代化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无论哪个民族、哪种文化,只有顺应现代化潮流,与时俱进,在继承中创新,在保护中弘扬,在开放中发展,才能保持民族特色和旺盛的生命力。达赖集团和一些西方反华势力自己享受着现代文明和文化的成果,却以“保护西藏文化”为名,要求藏民族和西藏文化永远停留在中世纪状态,成为活化石,这显然是别有用心,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中国各族人民不会答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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