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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国家民委表彰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日期: 2010-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政策法规司 字号:[ ]

国家民委关于表彰全委系统青海玉树抗震救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4月14日,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强烈地震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迅速开展了抗震救灾斗争,夺取了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谱写了中华儿女不屈不挠、气壮山河的英雄凯歌,展示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画卷,体现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把抗震救灾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千方百计解决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维护灾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全委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抗震救灾,迅速开展对灾区群众的救助,为抗震救灾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和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经过组织推荐、认真评选和网上公示,国家民委决定授予西南民族大学藏学院等6个集体“国家民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民族画报社祁继先等7名个人“国家民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职守的精神,学习他们不怕艰苦、勇于拼搏、乐于奉献的精神,学习他们团结奋斗、勇担重任、顾全大局的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这次抗震救灾斗争中培育和体现出来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好经验,将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和强大动力,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出色的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七日


  附件:

国家民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国家民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共6个)

  西南民族大学藏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藏语言文化学院

  共青团北方民族大学委员会

  民族出版社藏文室

  民族画报社

  中国民族宗教网站

  二、国家民委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共7人)

  祁继先(藏族)    民族画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刘媛媛(苗族,女)  中央民族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 

  李  光(蒙古族,女) 国家民委督查司主任科员

  李  寅(苗族)    中国民族报社记者

  邵惠敏(满族,女)  民族出版社策划部编辑

  洛绒吉村(藏族)   西南民族大学藏学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德吉群藏(藏族,女)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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