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五举措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础 |
日期: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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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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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阿坝州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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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州情实际,强化领导引导,加强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考核测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宣传教育组、综合协调组、经费保障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创建工作。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单项落实具体创建工作责任。各县(市)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创建规划,形成了衔接紧密、各富特色、延伸到底、全面覆盖的创建活动规划体系。
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州县乡(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四是制定《阿坝州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及考核管理办法》,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的申创、推荐、验收、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是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平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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