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
日期: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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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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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阿坝州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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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部署,不断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为加快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工作机制长效化。成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全面覆盖的创建活动规划体系。州委、州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州县乡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定《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宣传报道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宣传方式和工作要求。邀请社会媒体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专题采访,进行专题报道。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全州还通过发放法律法规书籍、宣传资料和宣传单,举办座谈会,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创建活动特色化。将创建活动与区域合作交流有机结合,加强与北京、上海、广东、武汉、益阳等省市的联系,与广东、武汉、合肥等地民族工作部门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合作协议》;与成都市、甘孜州、凉山州建立了《“三州一市”会议联席制度》。将创建活动与保护、传承、发展特色民族传统文化有机整合,“羌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茂县羌族博物馆被命名为全国第五批民族团结创建教育基地。将创建活动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同步推进,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培训和选拔任用力度。目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数量稳步增长,全州县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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