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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甘南藏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的决定
日期: 2017-12-26 浏览次数: 来源: 监督检查司 字号:[ ]

  民委发〔2017〕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甘南州委、州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来谋划推进,坚持正确导向,完善政策支撑,加大统筹协调,注重改革创新。以“九大工程”和“八进”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精准脱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步伐;培育壮大首位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纵深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打造绿色高地,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广泛培树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优化、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甘南州的生动实践,为甘肃省“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为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值得借鉴的经验。经考核验收,决定命名甘南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时代创建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希望甘南州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进,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参与率和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州的作用。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民族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提高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民委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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