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宗委着力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
日期: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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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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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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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民宗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协调服务、加强政策扶持,发挥民族资金牵动作用,着力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一是支持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在丹东、阜新地区分别围绕满医药、蒙医药,扶持现有药材生产基地做大做强,推动新建3-5个药材生产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为主,带动乡村发展,增加农户收入。二是支持药材精深加工。加大对民族医药企业在药材收购和加工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民族医药产业链,提高药材附加值,努力使农户增收、企业增效。三是支持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统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满族、蒙古族医疗机构资源,支持满药、蒙药、满医药护理、蒙医药护理等的学科及专业建设,着力培养紧缺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四是支持民族医药产品研发。发挥“府校地”合作机制作用,推动中医药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满药、蒙药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构建满族、蒙古族医药“政产学研用”创新体系。五是支持民族医药与保健、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对民族医药企业、医疗单位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民族医药文化产业、民族医药旅游产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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