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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显著
日期: 2018-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甘肃省甘南州民宗局 字号:[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工作以来,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将创建工作与全州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藏区特点、甘南特色的创建之路,为建设和谐繁荣幸福美丽新甘南奠定了坚实基础。2017年12月,甘南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卓尼县、舟曲县及碌曲县尕海乡尕秀村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甘南州委、州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州委、州政府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推动各项工作。承办两期全省藏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参训人数分别达200余人。州、县(市)、乡(镇)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创建部门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同抓的良好局面。制定下发《甘南州创建示范州的实施意见》等20多份文件。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将《甘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2018年立法规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常态化制度化迈进。州政府进一步完善州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由31个增加到39个;制定印发兼职委员单位履职尽责办法、议事规程、考评办法等。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掀起创建工作热潮。组织州内媒体集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报道。邀请中央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对全州进行采访活动。

  二是整体创建,深入推进。坚持整体综合大创建、科学规范大创建和全方位参与大创建的思路和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全覆盖”“经济提速”“文化引领”等九大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2.8亿元,比上年增长3%。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13亿元,在全省唯一保持了正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30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60元,增长8.5%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甘南为文化历史背景的电影《甘南情歌》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大型南木特藏戏《唐东杰布》赴京演出引起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并获甘肃优秀剧目展演特别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进军营、进医院,全面打造和拓展创建活动主阵地。

  三是突出特色,打造平台。将推进环境革命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最大平台。加快构建“十大环境”,持续释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转型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等方面的聚合效应。州委、州政府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载体和农牧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实践,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民族团结示范村等目标要求,已建成生态文明小康村703个,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1500个。

  四是维护稳定,共享成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三讲两维护”“十个讲清楚”等宣讲活动,强化正面舆论引领。全面加强对藏传佛教寺庙的依法管理、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扎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三项工作,不断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注重解决寺庙和僧尼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享受到和谐社会的发展成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类不稳定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理念要求,充分发挥“八进”主阵地、主渠道的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全州已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乡镇、村委会、自然村、家庭等约2200个,完成《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十百千万目标任务的70%左右。各级各部门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各具特色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如玛曲县阿万仓与毗邻的青海、四川有关乡镇成立联合党支部,对促进三省交界地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舟曲县委党校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授课的主要内容,普及教育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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