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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18-01-18 浏览次数: 来源: 经济发展司 字号:[ ]

民委函〔2017〕92号

单良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云南省在内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省“直过民族”聚居区各族群众的脱贫和发展。

  一、关于加大对云南直过民族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力度的问题

  (一)关于加大教育扶贫力度。

  国家对贫困地区目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同时,为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已经建立健全从学前到研究生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政策,还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云南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均可享受到相应资助。云南省可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学生资助相关资金和自有财力,因地制宜加大对“直过民族”学生资助力度,增强教育脱贫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此外,中央财政采取综合性奖补方式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支持边远乡村学校实施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关于扩大免费教育年限的问题。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又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从不同教育阶段投入机制和面临的改革发展任务及现实条件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免费的条件尚不具备,扩大免费教育年限尚需慎重研究。

  (二)关于加大健康扶贫力度。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阶段,国家制定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包括云南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健康扶贫支持力度。2016年,中央共安排云南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9亿元,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2010—2016年中央安排云南省专项资金4770万元,支持云南省招收培养了2350名本科定向医学生,为云南省每个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1.7名本科全科医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人数达6800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继续完善定向生培养政策制度设计,加强定向生培养,并进一步向云南省等边远贫困地区倾斜,为云南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农村基层持续输送合格的全科医生。

  二、关于加大对云南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力度的问题

  中央高度重视云南省等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中央安排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24亿元,资金规模位居全国首位。支持云南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2亿元,惠及22万贫困户;发放扶贫再贷款34亿元,受益6.1万贫困户。中央财政在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时,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的整体状况,采取因素法分配后切块下达地方,并结合各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边境地区的贫困状况给予适当倾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有关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到贫困县,“直过民族”所在贫困县可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有关涉农资金,用好用足现有资金和政策,推进脱贫攻坚。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的要求,不宜针对“直过民族”新设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此外,对于人口较少民族,国家自“十一五”以来制定专项规划,中央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因此,对于云南“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在发展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可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实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对包括云南省在内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推进整族整村精准脱贫。同时,会同云南省民宗委,在实施《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进一步加大对云南“直过民族”的扶持力度,促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如期实现脱贫,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010—66508916

国家民委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2份,国务院办公厅1份,教育部1份,国家卫生计生委1份,财政部1份,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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