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历史沿革
风俗习惯
发展现状

  撒拉族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民族之一,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宗教制度和基本信仰,实行念、礼、斋、课、朝五项功修,尊奉《古兰经》、圣训。

  清代乾隆年间,河州回族聚居区的“门宦制度”和一些不同教派先后传入了撒拉族地区后,撒拉族开始有了教派之分和教派之争。不同教派群众间的纠纷、械斗,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很大灾难。过去撒拉族虽有老教、老新教、新教、新新教之分,但在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对教义、教律有不同解释或仅礼仪细节稍有差异。新中国建立后,撤拉族人民获得宗教信仰自由。

  在宗教制度和宗教仪式方面,撒拉族还有许多与其他民族和地区不同的特点。撒拉族聚居的自然村都建有清真寺。每个寺院聘大学阿訇一人,二学阿訇一至二人,“满拉”若干人。清真寺里还推选一个专门侍奉开学阿訇的人,叫“穆扎维”,此人选须精明能干、勤快麻利。

  撒拉族曾有过一种名为“尕最”总掌教的教长制度。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为了防止错解伊斯兰教教义,从中亚请来了由苏来曼率领的四十位伊斯兰经学者,从中推选出一位“尕最”执掌教规、教律,负责管理宗教事务。“尕最”之下,设有专管诵经、呼唤教徒和领教徒做礼拜的各种宗教职业人员。在“尕最”制下,“阁的木”教坊制度逐渐失去了原先的纯宗教性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清真寺聚敛了大量财物,占有了大量土地。在这种基础上形成了宗教世袭封建特权和掌教兼地主的制度。“尕最”是宗教的最高统治者,其下又形成了海依、哈提布、伊麻目(或称掌教、付掌教、小掌教)所谓的“三头”。

  撒拉族在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方面处处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

  在居住习俗方面,每一户人家自成院落,称为“庄廓”,由堂屋、灶房、客房、圈房四部分组成:堂屋在正中,灶房和客房分设两旁,圈房建在院落的东南或西南角。撒拉人家在堂屋的正中墙壁上挂着用阿拉伯文书写的伊斯兰教经文中堂,表示虔诚的敬仰。

  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是撒拉族人的三大节日。每当节日来临,撒拉族都要宴请宾客,煮手抓羊肉、炖鸡肉、做糖包、油炸蛋糕、炸馓子,做“比利买海”(油搅团)、“木丝日”(一种以油、熟面等为馅的包子)和各种烩菜。具有民族特色的节日有:转“拜拉特夜”节、“法蒂玛”节、“盖德尔”节。转“拜拉特夜”节在斋月前第15天夜举行,各家各户邀请阿訇到家诵经。“法蒂玛”节,在斋月的第12天纪念穆罕默德的女儿——法蒂玛。一般只有成年妇女参加,每7人凑在一起主持一年一度的“法蒂玛”节。“盖德尔”节在斋月的第27日举行,也称“小开斋节”,以一个“孔木散”为单位制作麦仁饭、油香、包子等,请阿訇、满拉到家中念经,准备开斋。

  撒拉族日食三餐(农忙时根据情况适当加餐)。食物以小麦为主,辅以青稞、荞麦、马铃薯及各类蔬菜。主食通常做成花卷、馒头、烙饼、馄锅馍、面条、面片、拉面、擀面、散饭、搅团和糊糊等。肉食以牛、羊、鸡肉为主,肉食及家禽均由阿訇宰杀。忌食猪、狗、驴、骡、马等不反刍动物肉、一切凶猛禽兽的肉、血液和自死之物。撒拉族有一种传统特色食品叫“比利买海”,又称“油搅团”,用植物油、面粉制成。逢年过节,人来客至,炸油香、馓子和鸡蛋糕,煮手抓肉,还要蒸糖包子和菜包子、烩“碗菜”,煮大米饭、装火锅。婚嫁喜庆日要杀牛宰羊,水煮油炸,食物更为丰盛。

  奶茶和麦茶是撒拉族男女老幼最喜爱的饮料。家家都备有火壶和盖碗等茶具。日常饮料除清茶、奶茶和盖碗茶以外,还常饮麦茶和果叶茶。制作麦茶时,将麦粒炒焙半焦捣碎后,加盐和其他配料,以陶罐熬成,味道酷似咖啡,香甜可口;果叶茶是用晒干后炒成半焦的果树叶子制成,别具风味。

  撒拉族热情好客,讲究礼节,彼此见面,互道“色兰”问安(“色兰”,阿拉伯语“和平”、“安宁”之意),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男女见面,要保持一定距离。到撒拉族家中做客,首先须向主人问好,然后才能落座;主人沏的茶,客人要把茶碗端在手上;吃馒头和面饼时,要把馒头掰碎送进嘴里,切忌狼吞虎咽。与主人分别时,要表示谢意。撒拉族十分敬重“舅亲”,认为“铁出炉家,人出舅家”。

  撒拉族人用餐时,第一碗由女人先端给年老的男人;待客时,先端给坐在炕中间的阿訇和长老,要由小伙子们一手端送恭让,女人不得露面。男人们一般不得下伙房操劳,否则会被人耻笑。

  撒拉族男子头戴无檐白色或黑色六牙帽或小圆帽,身着“白布汗褡青夹夹”,腰系红布带或红绸带,短衣宽,长衣窄。老年人穿的长衣衫,撒拉语称为“冬”。做礼拜时头缠“达斯达尔”。撒拉族妇女喜欢色泽艳丽的大襟花衣服,外套黑色坎肩。多佩戴长串耳环、戒指、手镯、串珠等手饰。妇女戴“盖头”。撒拉族服饰具有伊斯兰教色彩,同时也受到回、藏、汉等民族服饰的影响。在化隆的“外五工”卡日岗工一带,部分撒拉族的衣饰已和藏族相同。

  撒拉族把小孩的出生看作家里的大事,对孕妇(撒拉语叫勃亚格日)尤其照顾,不让她从事体力劳动。妇女生育时,丈夫不得在旁边侍候。孩子出生后,由助产婆将婴儿洗净。次日,请阿訇行命名礼,命名是阿拉伯语名称。有的男婴也可以用数字命名,即以小孩出生时爷爷的年龄来命名。主人要设宴款待阿訇。产后第三天,娘家亲戚前来探视,民间称为“小月”或“问月”,带的礼品主要有红糖或油搅团。再过几天,就是正式的“看月子”或“看大月”,娘家和左邻右舍炸好油饼前来庆贺。娘家还要给亲家父母做一双鞋袜,给女婿和婴儿各一套衣服,并牵上一只绵羊。看望妇女坐月子,都要带上“比利买海”,请产妇滋补身体。主人在大门口列队恭候贺喜的客人,互道“色俩目”后请进家门,然后请客人上席。先吃干果,喝三泡台盖碗,随后有次序地端上固定的一套饭菜,其中的手抓羊肉必须是用女方家牵来的羊做成的。饭后,客人依次去探望婴儿和母亲,祝福婴儿健康成长,劝慰母亲养好身体。孩子满月,要选择一个带“九”的吉日抱孩子出门。孩子满月时,主人要用核桃、大枣和把薄面片切成正方形或菱形小块油炸成一种名为“古古麻麻”的食品,散发给来祝贺的客人并以水果糖之类干果,散发给巷子里的大人小孩,让邻里分享得子之喜。

  撒拉族男孩到七八岁时,便要接受“割礼”。女孩到八九岁时,就要戴上“盖头”,以示进入成年。完成这两项仪式之后,成年男女都要担负起宗教义务。与此同时,家长们都开始为自己的子女物色对象。到十五六岁时,便都结婚成亲,生儿育女。

  撒拉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实行家族外婚。近亲家族“阿格乃”和远亲“孔木散”(撒拉语意为“一个根子”)之间禁止联姻,但对“孔木散”的限制并不十分严格。婚姻的缔结全凭父母之命,婚礼由阿訇主持。新娘在娘家人簇拥下要“挤门”强行入屋,新郎家则闭门要礼。通常还要“对委”,即表演“骆驼戏”。新娘要“哭嫁”,哭唱着走出家门。新娘到新郎家要出示针线活儿,即“摆针线”。在新娘上路之前,女方的家长要用做好的“比利买海”和上好的茶水招待迎送新娘的客人。

  撒拉族的葬礼,按伊斯兰教规定进行,习惯速葬,一律土葬,不用棺椁。当人病危时,禁止各种噪声,除至亲骨肉外,他人不得入病房,惟有深明教义者亲侍病人身旁。病人亡故后,由家人瞑其目,合其颏,理其发须,顺其手足,然后把遗体安放在公用尸盒上,家人围哭。同时,派人告知远近亲友及本村清真寺阿訇。亲友等至丧家后,向丧主吊唁,进行悲切的“哭丧”,撒拉语叫“牙斯牙格拉”。其内容都是怀念亡人,讲亡人在世时如何勤劳持家,如何待人接物,又如何为人效劳而又赢得大家的尊敬等等。给亡者净身,撒拉语“苏土特”(抓水),用白布裹其身,谓之“穿开凡”。穿毕,由丧家男亲抬到清真寺或墓地站“知那孜”,替亡人祈祷。将“埋体”轻轻放进坟内偏洞中,用土坯砌好偏洞口,再用土填平其墓,墓穴上砌以若干石块,作为识别的标志。同时,阿訇念《古兰经》。葬后第三天,丧家宰羊煮“麦仁饭”,撒拉语叫“高吉尕依纳特”,请亲友和本村老幼共餐,并给他们分送油饼、肉份子。此俗现在仍盛行。亡人生前穿过的衣服、用过的被褥,必须送给舅舅家一份,其余施舍给贫困者,也有送给阿訇的,不能留在家里。亡人亡故后的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和百天,家人均请阿訇上坟,念“海庭”。撒拉人不但重视老人和成年人的葬仪,而且对小孩或初生婴儿的葬仪也很重视。

  撒拉族人一般不喝酒,不吸烟。严禁在清真寺内及其附近吐痰或携带污浊之物入寺;作礼拜时,他人不得从面前走过;忌在水井、水塘附近洗涤衣物;与人谈话时忌咳嗽和擤鼻涕;在老人面前不能有失礼的行为。到撒拉族人家作客,如要喝水、洗漱,须请主人代劳,切忌自己动手;吃油香、烙饼、馓子等,要先掰开再吃。宰牛羊时,旁人忌说“杀”,应说“宰”;撒拉族人家若有人去世应说“定了”,忌说“死了”。到清真寺参观,一般不要进入礼拜堂,若想进去,应征得教长、阿訇的同意,并要脱去鞋子;在寺内不要吸烟、唱歌或大声喧哗,更不要翻阅经典等。

  撒拉族的文学艺术,丰富多彩,最有特点的是“说”、“唱”。

  说,包括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谚语、笑话等,十分丰富,且语言幽默含蓄。神话有《阿腾其根•麻僧保》,叙述了青年猎手麻僧保力斩妖魔,为民除害的事迹。撒拉族最主要、最通俗的传说,是与“骆驼舞”相表里的族源传说。故事有《阿姑尕拉吉》、《阿娜云红姬》、《桃花姑娘》、《采赛尔》、《鸽子姑娘》、《青蛙给农夫当狮子》、《公道县长》等等,都是以人们对自由、幸福、美满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主题。《河州事变歌》和《韩二个》,则是两首反清斗争的民间叙事诗。童话和寓言,主要通过拟人化的手法,表达撒拉族人民的善恶观、是非标准和道德规范,富有生活的哲理性和趣味性。许多童话和寓言都与动物相关联,如《狐狸和兔子》、《兔和狼》、《贪心狼》等。笑话作品如《馒头吓死人》、《聋子一家》、《愚人看镜》等,嘲笑、戏谑了贪生怕死的“财主”、自以为是的“聋子一家”和少见多怪的“愚人”,使人们从诙谐、幽默中,回味无穷。

  唱,包括撒拉曲、宴席曲和花儿等民歌。“撒拉曲”是撒拉族人民用本民族语演唱的一种抒情民歌。由许多具有独立意义的短体小诗组成,大量运用民歌中的比兴手法,借物喻情咏志。撒拉曲流传较广,影响较大,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和喜爱的作品有《阿里玛》、《巴西古溜溜》、《撒拉赛西已尕》等。宴席曲主要流行于循化孟达和临夏大河家等地,是在喜庆日子里宴客助兴时唱的。往往触景生情,即兴编词,可一人唱,也可一人唱众人和。流行的曲子有《依秀儿码秀儿》、《阿舅日》、《吾热赫苏斯》等。回族的“宴席曲”《方四娘》、《马五哥》等也在撒拉族民间广为流传。撒拉“花儿”是撒拉族民间普遍流行的一种演唱形式。它吸取了回族宴席曲、藏族民歌、汉族俚歌小曲的精华,再加上了撒拉语的衬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其特点是音调高昂嘹亮,婉转悠扬,长于抒情。撒拉“花儿”的曲调很多,较著名的有“孟达令”、“撒拉大令”、“清水令”、“三花草令”、“水红花令”等。

  撒拉族最流行的舞蹈——四人“骆驼舞”,是撒拉族传统戏剧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内容比较完整的剧目。一般在婚礼上由四人进行表演,其中二人翻穿羊皮袄扮骆驼,一人扮蒙古人,一人扮撒拉族祖先尕勒莽。尕勒莽身穿长袍,头缠“达斯达尔”,手持拐杖,牵着骆驼。前半部为二人对话,一问一答,叙述撒拉族先民迁徙时长途跋涉的经过。后半部由扮尕勒莽一人用撒拉语朗诵吟唱韵文,叙述撒拉族祖先如何迁到循化的经过。表演多在夜间月光下进行,观众围坐成一圈,参与对答,气氛非常热烈。

  “口细”是撒拉族人民十分喜爱的一种乐器,为撒拉族妇女所钟爱。“口细”的制作是将一火柴杆粗的细铜(或白银)制成马蹄形状,中间嵌一片极薄极细的黄铜片,尖端弯曲。含入口中靠舌尖拨动或夹在牙缝用指弹拨发音,以收敛嘴唇的大小和吹气的强弱调节音量、掌握音符。其音量非常微弱,音符起伏,悠扬缠绵,如泣如诉,动人心弦。

  此外,撒拉族妇女的刺绣,十分精美,剪纸、窗花也是妇女的特长。建筑艺术主要表现于礼拜寺的建筑装饰上。一般是飞檐式的古典庙宇结构,是清真寺建筑与中国古典建筑的结合体。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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